需要同时满足工作年限,以及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Q:关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年限如何认定?
A:一是以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内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为参考,请单位根据报考条件的年限要求填写清楚从事工作年限及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果单位有弄虚作假的,经社保系统查实后,责任由考生及单位自负。
二是有两个以上学历的,最高学历为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的,其取得时间不满工作年限的,前学历又不是本专业的考生,以是否获得了满施工管理年限的建筑行业五大员证之一(或取得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或工程师职称证书取得的时间进行推算,证明施工管理年限)为主要依据(建筑行业五大员一般指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中建设行业资料员就是通常的“资料员”,要求建筑行业相关专业背景,专业性强),资格审核现场可提供满年限的五大员证之一(或满年限的二建合格证书原件或满年限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证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年限。
(1)以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后的工作年限和施工管理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取得第一学历证书前的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以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①按取得前学历(中专或以上)证书后开始计算施工管理年限。非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合并计入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不计入施工管理工作时间。②无中专或以上前学历的,按取得报考学历证书后开始计算施工管理年限。
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者(包括第一年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而第二年考试时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在审核中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国家报名管理系统会将此类考生全部成绩归于无效,无法取得证书。
Q:中介服务派遣性质人员如何出具工作年限证明?
A:该类人员报名系统内工作单位一栏须同时填写中介服务单位及被派遣到的现工作单位两个名称,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也需同时盖上述两个单位公章,另外现场资格审核时还需额外提供一份中介服务派遣单位出具的派遣工作证明。